编辑:昆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16-11-24
不锁大锁电动车被盗责任自负,充电器被盗责任自负,各种损坏擦伤责任自负,总之不管你的车在车库发生了什么,都是责任自负,并且收费不合理,充电要55元一个月,这都靠近三环了……10日晚,网友@亲爱的偏执狂Sue向晚报报料,万科金域的地下电动车保管站贴出了“霸王条款”,记者调查后,昨日该小区物管回复称,保管站将于近日更改条款。
条款 车辆擦伤不负责
@亲爱的偏执狂Sue表示,她所在的小区是万科金域国际四期,在高新区。在其提供的图片上,一个署名为昆明优沁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停车须知上指出,除车辆以外的一切小件物品(电动车包括充电器)请车主自行管理,如有遗失自行负责。在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一票一车,如车不拔钥匙,不上锁,导致车辆丢失,责任自负。不得用其他车辆顶替停放,否则按临时停放车辆计算。
同时,在车场停放的车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中途不退还停车费,任何车辆在停车期间,如有擦伤,刮伤等本车场概不负责(车辆遗失、大面积撞伤除外)。停车费到期的电动车主,请自觉来值班室续费或办理终止停车手续,需继续停放的车辆必须提前3天前来续费,否则将视为终止停车合约,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行负责。3个月不来续费认领车辆,作无主车处理(报请公安派出所备案)。
回应 近日将更改条款
“希望废止这个霸王条款,另外得加强保管员责任心,不要只会推卸责任。” @亲爱的偏执狂Sue说。
记者11日下午来到该小区门口,保安通过对讲机联系了物管相关工作人员,但记者未获许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库。再等待了10多分钟后,保安登记了记者的联系方式,并表示会有专人对接此事。昨日下午,万科金域国际物管方通过电子邮件就业主反映的电动车管理“霸王条款”一事进行回复,称经物管协调后,保管站负责人已表示会根据客户意见和建议近日内对条款做出更改,更改后的内容也将先与客户做沟通和审核,待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再进行公示。
说法 单方面规定无效
对于该“霸王条款”,记者联系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他表示,从字面上看,停车须知中的确有存在“霸王条款”的部分,如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等。同时,对无主车的认定存在不合法,无主车需车主明确放弃所有权。“管理方单方面做出的规定,不一定有效;此外,规定中有涉及违法的内容,也无效。作为停车人,可不予理会。”张晓辉说。
该所律师尹德周也曾表示,小区电动车停车费高于昆明市收费标准是不合理行为,居民可以向发改委或者物价局反映,寻求帮助。
支招 收费太高可投诉
对于一个靠近三环的小区,月收费达55元符不符合规定?记者了解到,2010年昆明市发改委就对昆明市主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进行了统一标准,在昆明四城区内助动车(包括助力车和电动车,含电动三轮车)白天每辆次为0.5元,夜间为1元。
据悉,目前物价局对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没有调整,若遇到收费过高的情况,市民可向昆明各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或致电“12358”热线进行投诉处理。
业主吐槽
1.推责任
“贴出霸王条款,摆明了就是推卸责任。”
2.没得选
“万科金域国际四期就只有一个电动车保管站,根本没得选择。”
3.服务差
“保管员态度差且不尽职,就在他坐的位置右边发生的事他表示看不见。明明写凭卡出入,但是我们从来都是停完车自己去找卡,骑车的时候把卡放桌子上,也没人看一眼。”
4.收费高
“不充电都要35元,充电就要55元一个月。这都靠近三环了。”
“霸王条款”还不少
据有关媒体报道,昆明停电动车遭遇“霸王条款”的不止万科金域国际小区一例。
东盟森林小区
时间:2014年
事件:业主反映该小区停放电动自行车收费太贵:停一次电动车收费3元,充电停车一次收费5元。在小区过道上停放电动自行车,物管公司会擅自锁车并收取50元的罚款。
国防路国防大厦
时间:2015年
事件:在国防路国防大厦上班的市民章先生因家中有急事需赶去处理,遂将电动车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棚,待回来取时却被告知需交费120元,合计一天收费10元。(云报集团全媒体 记者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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