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昆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17-7-8
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存短板 随迁子女异地中考需求强烈
需要突破计划控制的思维定式,通过科学地预测人口,调整城市规划,增加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供给,顺应人口流动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趋势;扩大城市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简化和降低流动儿童进入公办学校的条件,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加大省级统筹,建立以流入地省级政府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供给体制;发展普惠性民办学校,改善和规范农民工子女学校;促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中考、高考;重视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完善积分入户制度,撤除将居住证与连续社保挂钩,实质性地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
此外,我国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应尽量加快进度,以适应日益增大的学前教育需求
流动儿童的教育是当前较为突出的教育公平问题之一。近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社科文献出版社等单位联合发布《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6)》(流动儿童蓝皮书),对流动儿童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方面描述。
降低流动儿童入公办学校条件
目前,流动儿童总量已经较大,并呈现出一些新特征。
流动儿童蓝皮书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0月1日,全国流动人口总量已达2.47亿,全国每6个人中就有1个处于“流动”之中,作为流动人口子女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这两个群体总数约1亿人。
截至2014年年底,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为79.5%,仍有超过200万的流动儿童未能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只能在民办学校或者条件简陋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
近年来,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有关的政策和实践都取得了进步。
流动儿童蓝皮书统计发现,从政策发展看,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这显示国家提出了新的政策目标,解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从“两为主”转向“两纳入”,即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从地方实践来看,2008年之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出现整体改善和局部创新的局面,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多数省会城市流动人口以本省人口为主,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相对较容易,从发展简易学校过渡到扩大公办学校能力、纳入政府管理和规划,政府提供资助,继而达到以公办学校为主……各地虽开始实行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的居住证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行积分制入学管理的可供学位数远远不能满足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主要面向的是高学历的优势人群,低学历、低收入的农民工阶层尚难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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