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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自行车载人酿事故 监管局:勿买不合格产品

    编辑:昆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17-7-8

    电动自行车载人酿事故 监管局:勿买不合格产品

    电动自行车是大多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国家对其速度和自重的检验标准都有限制,不宜载人和高速行驶。近日,昆山市民陆女士行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女儿,在放学回家路上突发意外——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后备箱突然断裂掉落,导致身体靠在上面的孩子也往后摔倒下去,受了伤。受惊后的陆女士来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咨询,想弄明白这个事件的责任到底在哪里。

    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陆女士驾驶的是一年前购买的新大洲电动车,在接12岁的女儿放学回家路上,途经震川西路离西大桥不到100米时,在没有任何预感、碰撞及其他意外的情况下,电动车后备箱突然整体断裂往后掉落,导致孩子整个人往后摔倒下去,右手肘部及后背脊柱中下部大部位擦伤,流血。“幸好孩子身后背着大书包,摔下去时有个缓冲,而且车后没有其他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开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陆女士气愤地说道,她非常想弄明白该事件的责任到底在哪里?她到投诉举报科咨询,一问国家关于电动车或后备箱的质量标准;二问电动车生产商或销售店对后备箱的质量有没有要求;三问电动车在车速和造型设计上是否有缺陷?

    当前,电动车轻便快捷,确实是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工具,大街上不同品牌不同款式的电动车琳琅满目,但是电动车属于轻便自行车类还是机动车类的争论在产品标准的制定上一直有争论。而且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要,故意在造型设计上模糊界限,将电动车设计得方便带人,把车速限制人为修改。很多家长把电动车当作接送小孩上学的工具车,事实上造成了安全隐患。厂家或销售者为了降低成本,对后备箱及连接件的牢固度没有要求,而坐在后面的人背靠不牢固的后备箱,更加剧了安全隐患。

    接到投诉后,昆山市监局消保科对电动车的销售商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将发生事故的信息反馈给生产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车自查整改;并加强所售电动车的进货检查验收,尤其是对设计造型上有安全隐患的不进不卖;对后备箱及连接件质量严加把关;并建议其对购买者要进行安全提示:不能超速行驶、不能用电动车带人。

    中心在此警示消费者,勿购买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勿使用电动车带人,尤其是将小孩放在后面背靠后备箱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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