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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一教练醉驾致2死1伤后逃逸 所在驾校停业整顿

    编辑:昆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16-11-2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今日从昆明市呈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4月24日晚,云南长江驾校一名教练醉酒肇事,高速撞翻3人后逃逸,致2死1伤。目前该教练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捕。其所在的云南长江汽车驾驶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已被责令进行停业整顿,整改教育等处理,并要求该驾校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据悉,4月24日晚11时52分,呈贡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雨花路雨花村附近路段,有三人被车撞倒,肇事车辆不知去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发现现场没有肇事车辆的踪影,只有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三人被撞倒,其中彭某和刀某两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经120急救人员检查确认已身亡,另1人岑某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追缉工作随即展开,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当时彭某、刀某和岑某三人推着一辆电动车,正在雨花路的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突然后方一辆轿车高速驶来,将三人撞倒。4月25日凌晨,在案发半小时后,警方查获了嫌疑车辆和驾驶员,整辆车上到处都是被害人的血迹,惨不忍睹。

    经查,嫌疑人张某某今年27岁,呈贡区马金铺人,是云南长江汽车驾驶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教练员。24日傍晚到夜间,张某某和自己的五名学员先是聚餐,之后又到娱乐场所玩,喝了大量酒。之后,在醉酒状态下,张某某驾车载一名学员回家,在经过雨花路时,将彭某等三人撞翻,之后逃逸。

    经过酒精检测,张某某事发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浓度达177.74毫克,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碰撞发生时,车速已达到90.69公里/小时,而该路段的机动车限定时速仅为40公里,已超速127%。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所致。经过是事故认定,由张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月6日,针对近段时间来呈贡区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昆明市呈贡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捕。该起事故发生后,呈贡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对张某某所在的云南长江汽车驾驶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停业整顿,整改教育等处理,并要求该驾校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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